当前位置:首页>学生资助>正文

关于评选2015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14-10-18   文章点击数:65 作者:

各系部:
    为掌握全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进一步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的就业工作。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山东省师范类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困生的认定
 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山东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二、评选比例
 按照文件要求各系部特困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本系部2015届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要求对各系部特困生申报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县以上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中要体现贫困者与本人的关系;同时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四、申报时间
 截止2015年10月24日,以系部为单位将评选报告、特困生名单(excel格式并按学号排序)、特困生书面申请、特困证明原件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128室)肖囡 联系电话:89655028  邮箱:273718643@qq.com
 各系部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确定特困毕业生名单,认真做好申报评选工作。评选经学校初审合格、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给特困生发放就业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提供全面的就业帮扶。
 各系部要积极做好特困生就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在全学校形成关心爱护特困生这一特殊群体,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就业,保障他们就业的权利和机会,做到“帮扶一人就业,解困一户家庭,温暖一方百姓”。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处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1:《2015届系部特困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版权所有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处| 邮编 250102 | 联系 0531-89655023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