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体院学字〔201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0 文章点击数:78 作者:xsadmin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和宿舍安全等工作,规范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行为,推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宿舍环境,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与评比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宿舍卫生评比具体要求
1.地面要清洁,无积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明显灰尘污垢;
2.门前要清洁干净,无堆放垃圾、杂物等;
3.墙壁要无积尘、蜘蛛网和污损等;
4.桌凳要干净、摆放整齐;
5.门上无污损、灰尘和残存纸屑,玻璃窗、柜无灰尘、蜘蛛网、外卖广告等;
6.被褥衣物折叠整齐,摆放有序;
7.室内整齐、舒适、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干净清洁,有文化氛围;
8.宿舍设施如:水、电等无人为损坏;
9.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其它燃具等。
二、检查评分标准
宿舍卫生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和扣分制。
序号 |
|
|
|
1 |
地面清洁 |
15 |
-15分 |
2 |
阳台整洁、无垃圾堆放 |
15 |
-15分 |
3 |
宿舍整体整洁 |
10 |
-10分 |
4 |
被褥衣物折叠整齐 |
10 |
-10分 |
5 |
床下鞋子排放整齐 |
10 |
-10分 |
6 |
桌面、书架排放整齐 |
10 |
-10分 |
7 |
床面整洁 |
10 |
-10分 |
8 |
室内无异味、无烟头、酒瓶、无小动物 |
10 |
-10分 |
9 |
门窗洁净 |
5 |
-5分 |
10 |
墙面无外卖广告 |
5 |
-5分 |
三、组织实施
1.学生处、后勤处组织人员,各学院派一名辅导员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并及时发布成绩,卫生成绩每半月进行全校通报。
2.在卫生检查的基础上,学生处组织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每月定期对学生公寓卫生进行巡视检查。
3.各学院每周自行检查宿舍卫生不低于2次,周五下午将检查结果发送到学生处QQ:846896366。
4.本科生检查大一到大三的学生宿舍,研究生检查研一、研二的学生宿舍。每次检查随机抽取辅导员所带学生的2个宿舍。
四、评比与奖励
1.按照打分人员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按照分数的高低,对各学院成绩进行排名。
2.各学院在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中,月评比达到85分以上(包括85分)的加“素质拓展”0.15分,一个学期四次月评(并累计加分),最终成绩作为文明宿舍(学院总宿舍的20%)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于在宿舍卫生统一检查中不及格的宿舍,将进行如下处罚:
(1)一学期内,宿舍卫生1次不及格,责令整改并报告相关学院。
(2)一学期内,宿舍卫生2次不及格,宿舍全体成员取消本年度校级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3)一学期内,宿舍卫生2次以上不及格,取消所在班级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资格。
(4)宿舍卫生检查时,拒绝检查的宿舍将直接评为不及格。同时取消本年度优秀宿舍评选资格。
(5)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应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如其所在宿舍被抽查到1次不及格,处以通报批评;被抽查到2次不及格,学生干部取消其学期综合测评中的干部加分;入党积极分子视情况取消其推荐资格。
4.卫生考核结果同时纳入辅导员考核并与校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考核挂钩。
五、注意问题
1.注意养成人离开宿舍随手断电的习惯。多开窗通风,减少宿舍异味。
2.禁止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吹风、酒精炉、点煤油炉。禁止私自拉结电源。
3.禁止私自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禁止另加门锁,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宿舍成绩作为零分。
5.禁止在宿舍内喝酒、抽烟。
6.宿舍内的值日制度健全,统一张贴在宿舍门内侧。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卫生打扫、整理工作。
2.检查宿舍卫生时,各宿舍同学应积极配合检查,注重文明礼貌用语,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
学 生 处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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