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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体院学字〔2018〕35号

日期:2018-09-18   文章点击数:64 作者:xsadmin

 

 

关于评审2018年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山东体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和相关要求,现将评审2018年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见《2018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名额经费分配表》(附件)

三、奖励资助项目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20000元/年,颁发奖励证书;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颁发奖励证书;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无严重违纪、处分、不诚信等记录。

(二)其他条件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国家奖学金在当年院级三好学生标兵中推荐产生;学年内学习成绩位列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执行。

(三)限制条件

学生存在以下违纪行为不予参评,或获评奖学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停止发放其获得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1、受学院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2、存在以下违纪行为:旷课抽烟、酗酒;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住房;夜间就寝点名后私自外出;有其它高消费或铺张浪费行为;有其它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五、评审及报送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经费,按照《山东体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分别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审批表》。

(二)各学院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工作日。

(三)上报评审材料。各学院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材料于20189271200前上报;各类奖助学金上报评审材料的同时,各学院要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否则申报视为无效,后果自负(http://scholarship.xszz.gov.cn)。

联系咨询:济南校区,石宏,电话:0531-89655023;日照校区,吴保双,电话:0633-8779087

(四)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结果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批准,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评审程序,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要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填写,反正面打印。为更加全面、完整地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报送的纸质材料请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右上角将自动生成序号,往年的表格作废。各学院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三)各学院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经费标准发放,不得另行调整,更不允许班级均分和出现其他违规现象。学生处将设立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意见箱,对各学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2018年山东体育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计划。

备注:相关表格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附表:2018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13.5 KB)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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